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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供销综合服务大厦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4-07-0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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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赤峰供销综合服务大厦项目建设,赤峰果菜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诚邀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就项目建设进行合作开发。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赤峰果菜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赤峰供销综合服务大厦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

位于新城区玉龙大街西段,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公司西侧(玉龙大街两侧仅存可建的优质地块)。

四、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821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为4.5,地上建筑面积为20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748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8500万元,现已投资11010.9万元(其中我司投资3165.8万元,原合作单位投资本息6385.12万元,待支付费用1459.9万元),后续需投资4691-5651万元。项目于20208月主体混凝土封顶,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我司正在与原合作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作纠纷。

五、合作方式

选择下述任一方式进行合作开发:

1. 投资方以增资扩股方式成为我司股东,共同以我司名义投资建设。

2.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权利义务,并继续由我司作为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待上述项目建成后,双方依据《合作协议》分配有关资产。

六、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单位的:

1)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与投资规模(13550-15210万元)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财务报表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3)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状态或濒临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约行为。

本项目接受2个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招商,但必须由一家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

2.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投资规模(13550-15210万元)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合作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司报名。报名时携带如下证件资料:

1. 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单位的:

1)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5)如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声明材料。

6)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书面资料需加盖公章。

2.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明材料。

2)个人信用报告,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概要、信贷交易违约信息概要、信贷交易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等。

3)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杜永利

联系电话:13500667629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58号院内

赤峰果菜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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