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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组织发展指导中心 遴选聘用人员补录公告

来源:赤峰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12-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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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建设要求和发展需要,鉴于前期遴选聘用职位出现空额,需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发展指导中心部分岗位进行遴选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遴选计划和单位

(一) 遴选计划:4人。

(二) 遴选单位: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遴选范围

(一)赤峰市各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经公开招录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赤峰市直属国有企业经公开招聘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三农”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踏实肯干。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金融、财务会计与审计、电子商务,在以上四类专业中各遴选1名工作人员。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报考者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其中具备上述四类专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6.具备赴乡镇苏木长期出差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 12月17日18时。

报名材料:

1.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发展指导中心遴选聘用人员补录报名表(见附件)        

2.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具体有:

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学历均提供);

④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⑤原单位招录公告及录用公示原件扫描件(如无,可提供网站截图)。

⑥所获各类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466753501@qq.com(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准确无误,不要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现工作单位及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收。

(二)资格审查

赤峰市供销合作社遴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由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面试人员现场表现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后本人应及时将体检报告交至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体检资格。如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相关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银行征信问题,根据需要,可以延伸至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赤峰市供销合作社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不存在影响使用情形的予以办理入职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遴选聘用人员由赤峰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含各类保险)。试用期满且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预算经费情况,争取参照事业单位薪资水平另行确定,健全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入职前,应收回外挂证书,不参与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单位的经营管理等兼职活动,因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工作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各环节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拟聘用人员如在考察、公示或聘用等环节自愿放弃的,由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三)报名者自报名日起十日内未收到电话、短信通知,均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遴选聘用人员补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8423293、15174809343(微信同号,非咨询时间请微信联系)

附件: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发展指导中心遴选聘用人员补录报名表